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计劳务营业税纳税人及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
国税函[2010]42号
大连市地方税务局:
你局《关于设计劳务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请示》(大地税发[2009]82号)收悉。批复如下:
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,在境内提供设计劳务并收取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,其提供设计劳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该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;只签订劳务合同、未提供设计劳务并收取价款的单位和个人,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。
yabo亚博88-亚博bbin真人 | 关于yabo亚博88 | 新闻资讯 | 政策法规 | 公开课程 | 专家团队 | 合作课程 | 讲义课程 | 音频课程 | 视频课程 | 经典案例 | 在线答疑 | 答疑分享 | 最新课程 | 联系yabo亚博88 |
亚博bbin真人的版权所有:房地产企业管理教育网 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 |
电话:010-81596740 手机:13311259952 e-mail:fdcqygl.com@163.com |
")); |